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创业是发展之基、就业之本、崛起之途、和谐之策。开展全民创业,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富民强市步伐、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市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必然要求。为此,各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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